调解人员促成原告、被告和解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黄远杰)合作了多年的租赁关系,却因租金拖欠问题产生了经济纠纷,房东和租客为此对簿公堂。近日,北流法院新圩法庭与西埌镇田心村村委会合力调解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租赁双方握手言和,并将租赁关系维持了下去。
从2007年起,被告胡某就开始租用原告李某位于西埌镇田心村村委会旁边的一处门面经营药店,双方是多年合作的租赁关系。2019年9月起,胡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开始拖延支付租金,李某经多次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发生地为田心村,而田心村属于北流市的重点工业园区所在地,辖区内企业多,合同纠纷也多,于是与村委会联系,将该案的庭审地点定在田心村村委会内,以该案的审理作为法院在田心村开展的一次普法活动。
开庭当日,附近村民来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而村干部也发挥调解作用,参与到了调解队伍中。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对事实均予以认可,且有调解意向,决定暂时休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主动邀请村委会主任参与该案调解。在“背对背”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胡某解释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就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守约与其进行交流;村委会主任则与原告李某就文化传统中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的相处之道进行谈心,希望原告对被告的困难给予理解。
在法官与村委会主任的合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取消芥蒂、握手言和。双方达成协议,胡某当场支付拖欠多月的租金,李某也同意门面继续由胡某租用。
新闻推荐
17岁初中生溺亡 7名同游小伙伴成被告 法院:7名同游者是未成年人,无需承担注意安全和救助义务
17岁的卢某与同为未成年的小伙伴到江边游泳溺亡。卢某父母将同游者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法院对该起生命权作出...
北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北流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