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 4月10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北流市教育局联合开展预防性侵学生工作框架协议》在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署,标志着北流市“检教合作”开展预防性侵学生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按《协议》规定,“检教合作”开展预防性侵学生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合作内容包括: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制度;联合开展以预防性侵害为重点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的重点;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及其过度性安排;互相参加对方的人员培训工作;检察机关全程介入引导侦查性侵害学生案件。
(杨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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