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字保证遵守交通规则
疫情防控期间,北流市三申五令不得组织公众性聚集活动,以此有效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风险,但刘某海、叶某宇等12人却聚集在公园广场内驾驶车辆炫技漂移而被警察查处。
2月10日下午,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北流市独石湖公园广场内聚集着一伙人在驾车漂移。随后,在大队领导指令下,交管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迅速出击,在民警到达现场前,该伙人已自行离开。民警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了当事人,并通知该伙人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经查,刘某海、叶某宇等12人驾驶8辆丰田锐志小车通过微信车友群相约至北流市独石湖公园广场内,期间刘某海、叶某宇先后驾驶车辆在广场内漂移,其余10人在旁拍摄照片、视频上传网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刘某海、叶某宇等12人依法作出警告处罚决定。同时,刘某海、叶某宇等人在《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书》上签字,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章的发生和不再参加机动车漂移集会。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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