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男子指认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阙海斌)1月18日下午,北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北流籍的车辆从玉州区大塘镇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往大里镇方向行驶,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该司机驾驶的货车上装有成品烟花爆竹9个品种,共61箱,案值8739元,驾驶员邹某佳及随车人员邹某某未能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属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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