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发生高架坍塌事故,玉林发生地震,最近的一连串新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却都遭到了谣言的缠缚。事实上,这并非偶发事件,每次灾难事件之后,总会有各种形式的谣言出现。
那么,谣言是怎么出炉的?动机是什么,有何对策?
产生规律
热点事件发生后谣言立刻跟进
10月12日22时55分,广西玉林市北流市发生5.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广西、广东两省多地均有明显震感。
地震发生后不久,社交媒体中就有一则谣言流传:“10月12日22时55分在广西玉林市北流市附近(北纬22.20度,东经110.53度)发生4.8级左右地震,现提醒广西人民群众做好防震工作,刚地震卫星监测今晚凌晨2点43分至45分左右发生余震,请广大市民做好防震准备,最好找空旷的地方躲起来,中国地震网报告。”
广西警方迅速将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唐某源抓获。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在前不久无锡高架桥坍塌事件中也有多个谣言出现。有人造谣称“高架坍塌已有19人左右死亡。”“我们医院来了10个都死了,还有15个去隔壁医院了。”而11日凌晨,无锡发布通报称,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时间转回10日晚上,网上还出现了“四车总重400余吨”压垮高架桥的言论,引发了舆论关注。11日9时,江苏网警在微博通报称:网传“四车总重400余吨”系2012年哈尔滨“8·24”高架桥交通事故一事调查结论,与本次无锡事故无关。
原因分析
灾难事故后的信息真空被“钻空”
为什么灾难事故后容易产生谣言呢?据专家介绍,灾难事故发生后会产生信息真空,这时难免会给谣言带来空间。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郎劲松认为,灾难事故发生区域的人普遍会有恐慌心理。这时候事件的调查结果、死亡人数要经过排查阶段才能正式公布,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大家关注度高,但是信息供求不平衡,供小于求,给谣言带来了空间。同时,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行动过慢,信息对外发布得很晚,或者是不重视突发事件中及时与社会的信息沟通,这样就会留下谣言滋生的空间。
这种灾难后发生的谣言,会干扰救援的社会氛围,浪费紧张的社会资源,更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如玉林地震后,有人散布余震的谣言,使有些民众“被吓得一晚上睡不着觉”。
面对灾难事故后产生的信息真空,各级政府要及时传播信息,压缩谣言滋生的空间。
多名专家表示,在谣言出现的背后,除了应严厉处罚并建立消除机制专家建议以讹传讹外,甚至有些人是有意为之。
“不排除一些居心叵测的人,通过谣言来诋毁。”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这会让舆论环境浑浊不堪,让一些群众丧失了对政府的信任、对媒体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任。长此以往下去,从线上迈到线下,会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朱巍提出应该加强处罚,他认为现在对造谣者的处罚不够。很多造谣者最后都被处以行政处罚,没有上升到刑事处罚。在特殊阶段,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刑事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面对谣言,要有一定的预防和消除机制,尤其是在一些高发领域,要适当加以研判,实现快速消除。
律师说法
造谣传谣最高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北京一法律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认为,其可能面临三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罚款。
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最新刑法全文)》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朱健勇 宋昕泽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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