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展板加深对学生的教育效果。
一起赡养纠纷案邀请村民旁听,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充分发挥和延伸司法职能作用,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落实“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要求,2017年,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在全市法院创新性开展了“庭审进校园、进村屯、进社区”活动。今年,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深化该项活动,着力打造成今年的特色司法服务品牌,真正让庭审成为基层法治教育的大课堂,让村屯学校社区成为普法教育的新阵地,让法治公开课成为百姓的法治精神大餐。
突出基层治理热点
将民生案子搬到群众身边
“法院到社区庭审不仅解决了纠纷,还为广大居民零距离普法,我们社区非常欢迎庭审进社区这样的活动。”8月16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将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的庭审搬到社区,玉州区南江街道江滨社区、玉铁社区的居民、小区业主代表在家门口真实体验到了法庭审理案件的全过程。
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诉称其一直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负责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些居民都按时缴纳物业费,但少数部分居民以该小区环境脏乱差、水电费乱收、电瓶车屡被偷等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而拒缴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就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多次向欠费业主催付,均被拒绝。物业服务公司遂将7位业主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法官表示,法院希望通过物业合同纠纷案的审理向小区居民释法,让小区业主和物业相互理解、互利共赢,及时化解纠纷,为建设平安玉州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关注青少年
拓宽法治教育途径和载体
“现在开庭!”6月10日16:00,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梁凤敲响法槌,陆某娜犯贩卖毒品罪上诉案在玉林市第十一中学开庭。这一法槌声响,启动了该院与共青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庭审进校园、共筑防毒长城”法治宣传活动的序幕,也启动了该院“三个一百工程”活动的序幕。
玉州区人民法院在玉林市第三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博白县人民法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现场搬进博白镇第一初级中学、兴业县人民法院把法治关爱撒向留守儿童学校……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陆续把庭审现场搬进校园,先后在全市9所中小学校开展庭审,3610名学生现场旁听,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30多次,受教育学生两万多人次。
以案释法
传递社会主义价值观
8月21日,一起赡养纠纷案在北流市石窝镇村委会内公开开庭审理。
耄耋之年的原告陈氏夫妇膝下育有二子四女。夫妇俩一直跟随小儿子生活,生活起居、生病求医都是小儿子和四个女儿负担。大儿子收入不低,有楼有车,但是长期以来均以原告夫妇对其不好等各种借口不承担任何赡养义务。无奈之下,陈氏夫妇一纸诉状将大儿子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陈氏夫妇年事已高,加上农村地区因老人赡养产生纠纷的现象并不少见,为广泛宣传关于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受理该案的北流市人民法院经过与当事人、村委会沟通后,决定把庭审搬进村委会。
当天,这场家门前的庭审吸引了周围村组不少群众前来围观。经过三个小时的审理与调解,困扰陈氏夫妇的赡养难题最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解决,而旁听的村民也受到教育,从中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以没分到财产或不在父母身边等作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多管齐下
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两起交通事故案件的不同审判结果,给我上了生动直观的一课,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的准则去严格要求自己的驾驶行为。”3月7日,容县运通驾校内的一次现场庭审,让来自当地客运企业、货运公司、校车公司和驾校教练、学员的100多名旁听人员从中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引起共鸣。
当日,容县人民法院以“庭审进驾校,安全行万里”为主题,联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两起交通肇事案的庭审搬进驾校并当庭宣判,对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报警配合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对肇事逃逸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两起交通肇事后的不同处理方式判决结果形成对比,庭审现场以案说法,将庭审作为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为增强普法效果,法官们在庭审后还开起了法治讲堂与旁听群众互动,宣传超员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处罚规定,特别是对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了阐释,为群众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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