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现象依然严峻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8月30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和自治区文明办联合召开全区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广西将试点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和示范点,参与单位将履行一定义务和责任,对有酒驾行为的人员不仅要交通处罚,还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叠加处罚。
发布会上,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宇通报说,今年以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酒驾醉驾引发的事故依然处在高发态势,形势严峻。截至8月22日,全区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3万起,全区发生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1105起,造成289人死亡,941人受伤。
为抵制酒驾醉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区将试点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和示范点。8月,来宾率先试行“零酒驾”示范点创建活动。当地交警部门联合来宾市桥巩镇木土村村委,采取警民共建方式,通过推动村委会将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村民签订《零酒驾承诺书》等方式,引导村民主动、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部门介绍,试点工作将纳入年内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并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创建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
目前,全区参与“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单位和示范点有: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广西国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烟草局、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崇左校区等14家企事业单位,还有梧州市丰业社区、北海市海城区中街办事处北部湾社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社区、百色市百城街道办等15个街道办、社区,以及北流市沙垌镇雷冲村、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镇肯友村、大新县下雷镇、来宾市桥巩镇木土村等82个乡镇、乡村。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在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同时,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将更加严格,不仅要强化交通处罚手段,还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叠加处罚。
比如,对有酒驾醉驾行为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交警部门会通报纪委监察部门,或者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与相应处分。同时,建立醉驾快诉快审制度,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建议一律从重惩处,依法判处实刑。
酒驾现象依然严峻
截至8月22日
全区共查处酒驾4.3万起
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1105起,致289人死亡、941人受伤
参与创建活动的单位和示范点
企事业单位
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广西国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烟草局、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崇左校区等14家
街道办、社区
梧州市丰业社区、北海市海城区中街办事处北部湾社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社区、百色市百城街道办等15个
乡镇、乡村
北流市沙垌镇雷冲村、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镇肯友村、大新县下雷镇、来宾市桥巩镇木土村等8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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