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黎颖 通讯员 杨光登)近日,北流市区一个长期占道经营、经多次警告仍未纠正的水果摊被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处理。
这个长期占道经营的水果摊位于北流市园林路8号。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摊点的柚子大量堆积在人行道上摆卖,摊主还在摊位侧面一个与人行道垂直交叉的路口搭盖木架结构的棚子,棚内有各种厨房用具,旁边晾晒有不少衣服。
据了解,这个水果摊占道经营已达3个月左右,此前执法人员已多次口头警告。此次执法人员对水果摊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把柚子立即搬回店内经营、拆除违章搭盖棚子,否则将依法进行强制执法并处罚金。摊主自知理亏,积极配合执法。
今年以来,北流市致力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持常态化“动真格”整治城市“五乱”行为,严重占道经营的“钉子户”越来越少,北流市区市容秩序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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