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阙海斌)8月9日晚,朋友圈内广泛流传“北流街有妇女偷小孩”的视频,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记者联系北流市公安局,采访了此事件的来龙去脉。
妇女抱走别人家小孩,疑有精神病
当晚21时29分,北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北流市区陵宁路一家旅社门口有纠纷。陵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处置。
民警对现场群众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得知,原来市民怀疑有一名妇女偷小孩。派出所民警将妇女李某和自称是小孩父母亲的梁某、黄某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民警调看了监控录像,发现在21时26分,妇女李某从旅社门口走出来,手里抱着小女孩。刚走到马路边,出现了两个人和妇女撕扯。随后,民警走访了现场目击者,询问了梁某、黄某某,调查了李某在北流的生活、活动情况。
经调查,妇女叫李某,1986年生,籍贯四川省渠县,于2008年嫁到北流市北流镇松花村,并育有两个小孩,于2014年8月离婚,孩子判给了前夫抚养,现租住在陵宁路的一家旅社内(即事发当晚的旅社。被抱小孩的一家人也租住在该旅社)。经过证实,梁某是小孩的父亲,黄某某是小孩的母亲。事发当晚,李某在旅社楼道内抱着梁某的女儿走出该旅馆门口,被小孩的父母发现并拦截下来。在民警对李某进行询问时,李某表达语无伦次,却坚称被抱女孩是其小孩。
目前,北流市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进行调查,将依法对嫌疑人李某进行精神病鉴定。“根据经验,不排除李某患有精神病,有群众反映前几天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当事人就是李某。”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群众及时制止行为值得点赞
“此事发生后,得到了很多群众的关注,特别是在事发现场,群众合力制止李某抱小孩的行为并及时报警处理,值得点赞。”办案民警这样说。
人贩子偷小孩,很多人对此都是非常敏感的,甚至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北流市区发生的这起事件,幸好是虚惊一场。针对一些人借此事件胡乱造谣发布不实信息,民警提醒广大网民朋友,要提高鉴别力,不要听风就是雨,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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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