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现场部署执行工作有偿出让土地修路,双方签字出让协议并经过好些年都没有异议,但出让方却反悔了:“儿子签的字,儿媳收的钱,协议不成立,土地不能给你。”出资方出了钱,路还被堵了,只能将出让方告上了法庭。
反悔出让土地 堆放石头阻路
当事人宁某德、梁某萍与宁某钿都是北流市新圩镇某村人,3户人家相隔不远。宁某钿的家离公路较近,另外两户人家离公路较远,出入公路都要穿过宁某钿的房屋,十分不便。2006年10月20日,经村里调解,3户人家协商达成协议,宁某德、梁某萍两户以有偿通行的形式,使用宁某钿新建房后右侧墙面背后的空地,作为前往村级公路的通道。签订协议后,宁某德、梁某萍两户一起用石头砌好路肩,修建好该路后通行了几年。
2013年11月,宁某钿以协议是儿子签的字,儿媳收的钱为由,主张协议无效,要求退还钱物,收回出让的土地。宁某德、梁某萍两户认为签字画押就应该遵守当初的诺言,道路依旧可以自由通行。不想,宁某钿随即拉来水泥砖块和石头,堆放在道路上,阻碍两户人家通行。
堆起了石块砌起了墙 法院强制拆除
今年1月4日,宁某钿又拉来砖块,砌起围墙,剩余砖块则随意堆放在道路上,道路被阻塞长约13米,宽2.3米。原道路只剩下60厘米宽,给通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迫于无奈,宁某德、梁某萍只好将宁某钿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状。该案经北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签订协议时也在场,并在协商生效后几年均无异议,属于知情并默认,协议存在法律效应。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宁某钿停止侵害,排除围墙、砖头等杂物,恢复道路通行。判决后,被告宁某钿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被执行人宁某钿年近八旬,且一直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执行法官分别于今年7月22日、10月14日到宁某钿家中做思想工作,劝诫他主动履行义务,搬离、清空道路上的阻塞物,但宁某钿拒不听从,还表示“对抗到底”。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阻塞物进行清除。近日,北流法院执行法官联合村委会干部到存在争议道路处,将阻塞当事人通行的围墙、砖块等杂物进行了清理,恢复了道路原状。(记者黄清 通讯员 凌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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