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农民工给律师送上锦旗表示感谢。近日,农民工何期(化名)等人将一幅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北流市法律援助中心,向为他们讨回工资的黄冠祥、陈远坚两位律师表示谢意,感谢他们帮助讨回了一笔8万多元的薪酬。
公司欠薪8万元
农民工讨要一年未果
自2011年1月起,何期等11人陆续应聘到北流市一家瓷业公司工作,双方曾在2014年5月统一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一式两份均被公司收执。在工作期间,这些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是固定工资,有时通过银行发放,有时现金兑现。去年5月8日,何期等人被批准辞工,但公司自2014年11月起拖欠何期等人的工资共计6万多元一直没有结算,何期等人曾多次追讨,都没有结果。
今年初,走投无路的何期等人走进北流法援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指派黄冠祥、陈远坚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由于何期等11人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仅有一张工作牌在手上,这给办案律师带来了难题。
两律师援手查证
帮助11人讨回8万元欠薪
根据何期等农民工反映的情况,并结合他们手头上仅有的依据,承办该案的黄冠祥、陈远坚律师综合案情分析后认为,虽然何期等人的劳动合同被公司全数收执,但根据相关规定,工作牌可以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工资表、考勤簿等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随后,两位律师经向北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获得了该瓷业公司签发的何期等工人的工资清单,由此证实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事实,从而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劳动工资和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去年10月12日,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何期等11人向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确认众人与公司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在仲裁审理中,瓷业公司答辩称,因公司投资大、融资难,产品销量严重下滑等问题,导致公司入不敷出,无力支付员工的工资,并非无故拖欠。在员工讨薪过程中也曾预支了部分工资,可见公司并不存在故意拖欠的主观恶意。公司表示会支付员工所拖欠的工资,但请求能够免予支付员工提出的经济补偿金请求。
去年12月8日,北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何期等11人的仲裁请求,裁决该瓷业公司支付何期等11人被拖欠的工资1900-9443元不等和经济补偿金475-2361元不等,共计8万多元,并确认该瓷业公司和何期等11人从2011年1月10日至去年5月8日止存在劳动关系。就这样,在两位律师的暖心帮助下,这笔被拖欠了一年多的薪酬终于回到了农民工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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