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友海向市民讲解法律常识。黄友海在案发现场(右一为黄友海)。近日,记者在北流刑侦大队见到黄友海时,他正与刑警一起分析案件,结合具体案情提出自己的法学观点……每次案件侦结,运用法学知识追究嫌疑人的刑责,是被人尊称为“海哥”的黄友海不可或缺的工作,正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创新打击,他屡开广西先河。
高速公路“碰瓷”案,以抢劫罪追究刑责在广西属首次
2014年3月,黄友海率领专案组民警奋战半年多,辗转广西、广东、云南、福建、海南等省(区),行程2万多公里,打掉4个“碰瓷”抢劫团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人,破获系列“碰瓷”抢劫案250多起而轰动全国。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如何准确界定高速公路“碰瓷”的犯罪行为,严惩案犯,彰显法律的威严,使得犯罪分子不敢再轻易作案,是黄友海想得最多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碰瓷”行为的特殊性,涉嫌的罪名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也有地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高速公路“碰瓷”案嫌疑人的刑责。
面对这些影响广泛的案件,黄友海经过认真研究案情,查找各种资料,再结合自己的法律知识,他认为高速公路“碰瓷”,是以恐吓的语言、动作等暴力行为,对受害人进行恐吓,受害人是基于恐惧、害怕而将钱、财交给犯罪嫌疑人,其行为特征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为了把这一系列案件办成铁案,黄友海带领和指挥全体办案民警客观全面地收集各种证据材料。
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黄友海提出的法学观点得到检察官和法官的肯定和采纳,该案的其中10多人被判处10年以上重刑,最高刑罚为17年,而在高速公路上“碰瓷”被以抢劫罪追究刑责的,在广西尚属首次。
查处“健康讲座”,开启以诈骗罪打击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先例
2014年9月,一个诈骗团伙冒用“中国助老委协会”、“广州空军医院”、“玛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在北流专门针对老年人,以开展健康讲座为幌子,通过多次向“听课”的老年人赠送“礼品”取得信任后,便开始推销价格昂贵的保健品,涉案金额达17余万元。如何界定该案性质,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话题。
由于该系列案件是一种新型手段的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术隐蔽而又吸引人,老百姓很容易上当受骗。仅从表面看,这与一般的促销手段没什么两样,因此这究竟是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非法占有行为?法学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黄友海结合案情提出,这是带有诈骗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责。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黄友海率队千里赶赴涉案的“保健品”厂家,以及广州空军医院等部门进行了核查。查实嫌疑人的身份系冒用,还原了老年人高价购买的“蛹虫草玛咖含片”不过是成本不足10元的糖果类食品,并非是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的神药骗局。接着,通过相关部门对受骗老人手中的礼品评估,取得确凿证据,黄友海对该案件进行了准确定性。
去年7月上旬,该案经北流市法院审理,黄友海提出的观点得到了采纳,涉案的10名犯罪人员陈某某等人因犯诈骗罪全部领刑,最高刑期达1年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多名老年人被骗的钱也悉数追回了,该案开启了以诈骗罪打击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的先例。
善学活用,带出学习型队伍
“做一名刑警并不是会抓人会破案就够了,而是在办完一起案件后,能结合具体案情提出自己的法学观点,检察官、法官予以采纳后严惩犯罪分子,减少或杜绝违法犯罪现象,才能创造社会平安和谐环境。”一身凛然正气的黄友海说,侦查人员必须掌握比较系统的法理学、诉讼学、证据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方面的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侦查破案中的具体应用,只有对法律研究透彻,融会贯通,才更利于执法。
作为大队长,黄友海每周都抽空与队里刑警一起学习全国精品案例,或利用分析案件机会共同学习、熟悉法律条款,点评各自办案出现的欠缺,共同提高法学水平。在副大队长梁璞眼里,黄友海是一个学习非常用功的人,大家在遇到疑难案件难以界定性质时,他总能准确把握要点,提出自己独特的法学见解。2014年,黄友海率队创造了北流市公安历史上的“四个第一”。并且,在多次前往北流市检察院,与法律专家共同研讨、制订侦查过程中取证、审查等环节中,黄友海提出的法学观点基本都得到采纳,不仅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更重要的是通过他的带动和影响,刑侦大队成为了一支学习型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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