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北流新闻 > 正文

过马路闯红灯被撞伤女子索赔理由“逆天”

来源:玉林晚报 2016-05-13 08:22   https://www.yybnet.net/

5月11日上午,在北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二分队办公室内,一名因过马路被撞索赔无果的女子在调解现场大声叫喊,对民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始终不予认可:“我第一次闯红灯就被人撞了,受伤的是我,我没有错,错的是撞伤我的人……”

原来,在5月10日14时17分,该女子刘某独自一人沿北流市永安路由一环西路往城中路方向行走。在行至城南一路永安红绿灯处时,刘某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明知是红灯还继续直行通过且没有走在人行横道上,被一辆往汽车总站方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倒在地,致使刘某脚部受了轻伤。在事故现场,刘某认为自己被撞伤,电动车主李某理应赔偿。因双方对赔偿事宜争议较大,最终选择报警。当场,交警对事故进行了鉴定,并认定刘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闯红灯且不走人行横道,在这次事故中应负全责,李某无事故责任。对于交警作出的认定书,刘某并不认可。

“我视力不好,当时没有看见红灯,而且我是从外地过来出差的,赶时间就没来得及观察路况。”一心想索赔的刘某不断找借口开脱,并要求骑车撞伤自己的车主赔偿损失。

面对刘某的各种说辞,办案民警耐心地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并现场翻出法律文书让她学习。刘某依旧不领情,并称自己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不懂法律。面对僵局,办案民警再次向刘某列举案例,结合调解经验,耐心劝说刘某。最终,刘某对赔偿事宜作出了让步,对自己因闯红灯被撞受的伤自行买单,和平解决了此事。

(记者黄清通讯员阙晓玲)

新闻推荐

男子醉驾出事故 谎称脚重伤逃责

...

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利用迷信专骗老人2016-05-16 08:20
评论:(过马路闯红灯被撞伤女子索赔理由“逆天”)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