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女网友拒绝见面,杨某竟恼羞成怒,纠集同伙刀砍女网友及其朋友,致使多人受伤。近日,北流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杨某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北流的杨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2013年2月3日下午,杨某约女网友出来玩耍,但被女网友拒绝。约友不成的杨某恼羞成怒,便召集曾某某(另案处理)等多人持刀和铁水管等工具,到北流市某宾馆附近的游戏机厅门口处,找到了女网友和她的朋友,并用刀具和铁水管对被害人颜某某、许某、林某等人进行砍打,致被害人颜某某、许某、林某身体多处部位受伤。经鉴定,颜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许某、林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杨某及同案人曾某某的亲属就民事部分与被害人颜某某的亲属达成了一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了被害人颜某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对方对杨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无事生非,逞强好胜,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杨某提出犯意并纠集其他同案人实施犯罪,持凶器殴打被害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杨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颜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黄清通讯员韦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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