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女子陆某欠债20万元却迟迟不还,其与丈夫黎某居住的一套11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被依法拍卖。然而,夫妻俩却坚持不愿搬离,抗拒执法。近日,北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陆某、黎某予以司法拘留。
2010年10月17日,陆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凌某借款22万元。双方约定每月至少还款2万元,11个月内全部还清。借款当日,陆某亲笔立下借条,并将借条交给凌某收执。借款后,陆某仅于2010年11月还款2万元,之后以生意出现变故为由拒不还款。凌某了解到陆某在北流市区有一套11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无钱还款只是托词。
凌某多次催债均无果,无奈之下将陆某及其丈夫黎某诉至北流法院,诉请两人还清20万元及支付利息,同时申请对陆某名下的商品房进行财产保全。
2012年9月24日,北流法院立案后,依原告凌某的申请,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
2012年12月18日,北流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陆某、黎某归还原告凌某借款20万元及支付借款逾期利息。审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由被告陆某、黎某承担。判决生效后,陆某、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凌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陆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法院遂要求陆某、黎某腾出商品房,将该抵押房屋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考虑到陆某及其家人居住在该房屋,且孩子生病住院,北流法院给出了几个月的宽限期,要求其主动搬出了该房屋。没想到陆某夫妇依旧拖延不办。直到宽限期过期,陆某、黎某坚决不搬的态度仍十分强硬。
2016年1月28日,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陆某、黎某实施司法拘留。当警车将两名当事人带到看守所时,原本态度强硬的两人当即服软,并表示马上履行义务。
目前,在法官的见证和主持下,陆某夫妇办理了商品房交接手续,案件最终顺利执结。
(记者黄清通讯员韦肖波朱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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