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在北流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中,“我想回家,知道错了。”被告人何某某在庭审现场向法官等人不停地比划着手势,一旁的专业手语老师紧接着向大家进行翻译。
何某某是一名聋哑人,文化程度较低,河池市东兰县隘垌镇人,事发时她正居住在北流市沙垌镇。2015年4月3日,何某某去到沙垌镇黄某某的家中房间,趁人不备将黄某某放在书桌抽屉内的18890元现金盗走。
案发后,何某某及其家属已将所盗款18890元退还给黄某某,但由于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被北流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为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及庭审的顺利进行,法院为何某某指定了辩护律师,并邀请了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手语老师覃桂清在庭审过程中同步翻译。庭审现场,手语翻译同何某某的辩护人一同坐在审判台的一侧,在审判长主持庭审及公诉人、辩护人提出提问、发言时,手语翻译为何某某进行同步翻译。何某某在庭审中的意思表示也通过手语翻译传递给审判人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某情绪一直保持平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黄清通讯员滕伟济 谢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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