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率先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把原来分散在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集中到交易中心统一办理,实现了“集中操办”、“阳光交易”和投资成本大幅降低,也成了玉林市推进“源头治腐”的一个典型。
2010年,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出重拳惩治腐败,构筑贪腐“高压线”,进一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根除容易产生腐败的土壤,推进反腐倡廉“标本兼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体系,“源头治理”见成效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去年,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有效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始终伴随玉林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过去一年,玉林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立完善了责任机制、信息机制、督查机制、测评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提高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成立了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在玉林制药集团、广西三环企业集团和广西开元机器有限公司等13个非公企业开展示范点建设。容县在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廉洁园区”建设。三环集团党委还成立了全区首家非公企业纪委,成为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大亮点和示范点。
出重拳,构筑腐败“高压线”
架起腐败“高压线”,构筑廉政“防火墙”。过去一年,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行为,做到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信访举报1729件,同比下降14.02%;全市立案226件,结案2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9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名,乡科级干部35名,挽回经济损失1404万元。全市107个乡镇立案103件,基层办案力度得到了全面加强。市纪委监察局还着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查找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上的漏洞,减少和杜绝类似案件发生。去年,市本级为93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敦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廉洁自律专项检查为手段,继续重拳治理党政机关“小金库”。去年,全市共发现问题单位29家,涉及金额1863万多元,5家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10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市纪委监察局还出台《玉林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向纪检监察机关抄告的暂行规定》,依法对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造成不良影响的2个单位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
抓建设,“模范履职”树形象
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建设的基础作用,努力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坚持模范履职,树立一流形象。2010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保障机制全面得到增强。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去年6月,全市7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应增设的监察综合室、纠风室等机构全部落实;人员增编33个,超额完成编制任务;非中共党员监察局副局长全部配备。在2009年抓好县、乡纪委书记专司专职的基础上,玉林市明确从6月起市直派驻机构负责人必须全部专职专司,保证主要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范8项,完善机关领导班子议决事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会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定期通报等制度。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连续几年年度考核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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