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中国知网等学术数据库“意外”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
根据中国知网母公司公布的财务数据,该数据库在2018年上半年营收超过5亿元,毛利率高达58.83%。学术数据库的定价是否虚高?作品无偿收集但有偿下载,是否有利用垄断地位操纵市场之嫌?针对这些疑问,多位专家在2月18日举行的“云上”论坛上表达了观点。
专家们均表示,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知网拥有垄断地位是较为明确的事实,但对于中国知网是否滥用垄断地位,则应予以具体分析。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鹏认为,中国知网的定位为“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也就是说,它要承担将全国所有文献资料予以数据化的重任。如果单纯按照市场机制操作,由知网和各个作者、期刊、出版商一一谈判,请求其授权收录相关作品,并就收录条件实施磋商,其成本巨大,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实现全国出版物数据化整合,引入一定的国家强制性,赋予知网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以行政命令方式实现收录各类出版物,具有一定合理性。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表示,学术数据库有很强的自然垄断趋势,即规模越大越有竞争优势,大家应该习惯学术数据库领域仅有有限玩家的局面。
崔国斌还认为,认定学术数据库是否滥用垄断地位非常困难,需要深入调查分析之后才有可能得出结论。“仅仅依据公司的毛利率,或者部分高校对许可价格的质疑,并不能够认定滥用行为存在。在高新技术领域,60%左右的利润率并不罕见。”
与此同时,专家们也认为,对于中国知网在具有垄断地位状态下的一些行为,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干预和调节。
“期刊发表的论文、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等作品在提交知网后,对于作者没有任何版税支付,是否恰当?在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时,所定价格是否合适?这些问题,可能需要有关部门对知网的运作体制作出评价和调整,在支付作者版税、对外服务价格等方面,作一些改进。”张鹏说。
崔国斌表示,有关部门应当对学术数据库有所限制:如限制具有支配地位的数据库获得学术论文独家使用权;限制数据库不合理地歧视不同的高校或使用者;限制数据库与数据库之间共谋;规范作者稿酬的分配机制等。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宋晓亭认为,在大力发展数据库的同时,也应当加强数据库相关法律建设和规范,建立良好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提升用户获得的服务质量。此外,有关部门应当考虑将数据库建设分为免费的国家数据库和收费的商业数据库,并给予区别管理。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倪静表示,在学术数据库建设过程中,可以由国家免费向公众提供学术资源。同时,也应该鼓励发展商业数据库。商业数据库追求利润无可厚非,消极抵制数据库可能会让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推广变得困难。
(原题为:《演员翟天临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如何看待学术数据库垄断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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