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得了一场重病,用去医药费10多万元不说,还丧失了劳动能力。前不久,我向村委会递交了低保申请书,等了20多天,村干部却回复我‘不得行\’,但也没说具体缘由。”昨日,家住达川区大堰乡双井村3组的村民田小燕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来电求助。
村民求助
据今年48岁的田小燕介绍,她1993年结婚,婚后把户籍从老家原达县赵固乡迁到达县(今达川区)大堰乡双井村3组丈夫家里。1995年儿子出生仅一天就生病死亡。之后,夫妻俩再也没要小孩。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之丧子之痛,夫妻俩感情走到尽头,于2012年离婚,离婚后,她没有把其户籍迁走。
田小燕说,离婚后,她只身来到达城,以帮人看门市为生。2015年12月,她觉得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竟然查出患了“直肠癌”,当时感觉天都要塌了。随后,根据医生的建议,她做了手术,每月还要接受化疗、放疗,到现在已花去医药费10多万元,自己多年来的一点积蓄荡然无存。
因此,今年6月初,她把自己“因病致贫”的情况向本村村干部作了汇报,同时递交了书面的低保申请书,但20多天后,村干部却告诉她,不能评低保。“我靠租房居住,目前又没有劳动能力,像我这种情况难道还不符合低保条件吗?”田小燕无奈地说,如果无法申请低保,她该怎么办?
部门回复
大堰乡双井村村支书杨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该村有2300多人,只有100多人享受低保。而在3年内该村没有新增低保名额,村里便以递交低保申请时间和其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排队,待每年低保享受人员中空出名额,再进行增补评议。目前,排在田小燕前面的还有三四名,他们均很贫困。不过,杨书记表示,他们也理解田小燕的困难,一旦有名额将优先考虑。
大堰乡人民政府民政办何主任明确告诉记者,只要村民通过村委会开会评议,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均应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除外,没有名额限制或下达指标的“说法”。对此,他们将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监督。此外,何主任还告诉记者,凡是癌症患者,每年每人还有一次性大病救助金2000元。当事患者可凭达川区人民医院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诊断书和出院证向民政办填写大病救助申请,第二年申请的话还需医院的放疗或化疗等证明手续。
随后,大堰乡双井村村支书杨书记向记者来电称,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他们紧急向当地政府作了汇报,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表示让当事人田小燕参加评议,只要其符合低保条件,就会纳入低保范围。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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