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我之前的数篇公开文章里提到过本届奥斯卡最大热门《荒野猎人》和小李子,以及原著《The$Revenant(《还魂者》),但都属于瞎起哄,实际上我是在《荒野猎人》快下线的时候才被迫去看的。
电影讲述的这个猎人故事有真实历史事件可鉴,但尚未完全展开(这可能导致看不懂电影)。
故事人物的原型事迹基本和电影所述一样,大致如下:早年的格拉斯被一艘法裔美国人Jean$Lafitte领导着的私掠船所俘虏,但在驶经如今的德克萨斯的加尔维斯顿岛附近时,格拉斯跳海逃走了;到了岛上,他和当地的波尼族印第安人相处了几年,还与当地的一个波尼族女人结了婚有了儿子。
几年之后,格拉斯凭借着自己对当地地理地势的了解,去应征了落基山脉皮草贸易公司当向导。
然而,这支探险队出师不利,遭到了密苏里河平原的一支印第安人的碾压性袭击;没过几天,格拉斯在一次给探险队打野补充储粮的独自行动中,在野外遭遇了改变了他一生的那只熊,熊就像电影那样毫不客气地将他像山东煎饼一样摊来摊去摊到快一级残废,惊人的是他经过一番殊死搏斗,真的干死了这头大熊,等到猪队友们发现他时,他已经保持“熊上人下”的体位被压良久,奄奄一息(细节的真实详见电影),队长征召两个志愿者留下来照顾他,直到他上天,顺便再把他埋了,Fitzgeral和Jim7Bridger于是主动请愿留下;然而大伙离开三天后,格拉斯硬是死不掉,Fitzgerald和Bridger担心身处印第安人的领地会遭袭击,就给他挖坑,把他扔下去,顺走他的来福枪、刀子和各种装备就溜之大吉了;然而,格拉斯不仅没死,还恢复了意识,发现自己被那两个混蛋舍弃在荒野,自己瘸了条腿、头皮快被撕裂、身上伤口严重到甚至肋骨都露出来了,于是,他靠着为儿子复仇的意志,硬是把自己的腿接好了,然后向100公里开外的Cheyenne7River靠近,中途发烧和伤口感染的痛楚一度将他弄到失去知觉,然而他还是吃着树根和野果,让蛆吃自己坏死的肉来以防坏疽蔓延,终于花了两个月坚持来到了河边,自制了一个木筏,沿着密苏里河漂流,展开了复仇计划……这部电影其实焦点早已从电影本身完全转移到小李子身上了,除了故事性没啥看头之外(原著没几个人看过,所以电影呈现的只是一个苦逼男的简单复仇故事),小李子的演技也差强人意—— —在不同的镜头和用光面前,仍一味地重复同样的脸谱和表情真的好吗?知道你苦逼知道你儿子死了还知道你是个老是给人带来霉运的扫把星,也不必总是重复《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罗密欧 、《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警察与小偷》里的小偷……吧?!真正能让这部电影进入经典行列的,其实是诸多视听语言调动的技巧:长镜头摄影风格自然还来源于导演冈萨雷斯。电影中自然场景调度、一些长镜头的真实震撼性、森林与雪原中光影的捕捉和运用,这些技巧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写一本出色的剧本,单凭这点该电影就已经印有很明显的特点,不会使其成为一部平庸之作。为了让电影更有深度,电影里不断穿插了小李子遇到老婆和儿子还有部落的幻觉或闪回片段,一方面让片子有了几分宗教神圣味道,第二也能突出文明与荒蛮、掠夺与原生态这些主题的对立冲突,大概是冈萨雷斯想将片子从普通的荒野求生冒险升华到更深入的人文思考层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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