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茂康(左一)当选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赵茂康(右二)深入一线办案
——记“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赵茂康
汪燃 文国权 文/图
四川禁毒20年禁毒社会化工作先进个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禁毒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15年,获奖无数的赵茂康荣获了“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受到了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从警已32年的仁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赵茂康,一路上留下了许多闪光的足迹。面对鲜花和掌声,赵茂康总是说:“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我深知,组织给的这些荣誉并不属于我个人,是党和人民对禁毒警察的褒奖与信任,也是对我个人的鼓励和鞭策。”
创新理念提炼禁毒工作先进经验
平头,个子高高,眼神坚毅,这是赵茂康给人的第一印象。但在严肃的面貌背后,他时常流露柔情的一面。在他看来,用创新理念去开展禁毒工作,用真心真情去感化毒品犯罪人员,也是开展好禁毒工作的“重要秘诀”。
1983年,赵茂康从警校毕业后,就投身公安工作。从警32年,他从毛头小伙成了大家尊敬的“赵老汉”。一路走来,他把全部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禁毒工作上,先后查获涉毒案件1289件,抓获涉毒违法人员3349人次,缴获毒品200余公斤,制毒物品20余吨,收缴枪支12支,子弹200余发……
2001年,赵茂康到乐山等地考察戒毒所建设管理工作后,形成书面报告。随后,仁寿县建立了该县第一个戒毒所。2005年,面对创建“无毒社区”的新课题,他提出把全县毒情划分为三类:对第一类毒情严重的乡镇重点整治,对吸毒人员重点采取打防控措施;对第二类毒情一般的乡镇因地制宜针对实施;对第三类基本没有毒情的乡镇采取预防教育为主,确保一片净土。
如何才能让“无毒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赵茂康反复思考研究,推出“三落实一奖励”长效机制,推行“定点包片”“两项领导”“三级目标管理”的“一二三责任制”。经过几年的努力,2007年,仁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被省禁毒委命名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先进单位,“无毒社区”创建经验在全省推广。
面对新形势,社会管理及禁毒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年来,以艾滋病感染者、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肢体残疾等‘三残人员\’为主的特殊涉毒人群,以传播艾滋病、传染病为要挟,从事盗窃、抢劫、抢夺、贩毒、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赵茂康介绍说。为有力打击涉毒“三残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特殊涉毒人群的康复救助,2013年,赵茂康经过充分调研,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请示,建议尽快建立特殊人群康复(救助)中心。2013年8月,仁寿县特殊人群康复(救助)中心正式启动建设;当年12月,占地1600余平方米、康复病室8间,可同时容纳80名病员的康复中心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震慑了涉毒特殊人群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该中心已经累计收容涉毒“三残人员”83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仁寿县委、县政府对禁毒工作的大力支持,是禁毒工作取得成绩的强有力的保障。自2005年以来,通过县公安局和赵茂康的积极争取,县财政为禁毒大队设立了禁毒专户,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将禁毒罚没和收缴的赌资全部用于禁毒工作的政策,此举首开全国禁毒资金保障先河,为仁寿禁毒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创新模式禁毒宣传深入人心
让毒品危害人尽皆知、让禁毒宣传深入人心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2005年,仁寿县创新设置了“禁毒宣传一条街”,安装了108个标牌,用以宣传禁毒法律法规,这种规模宏大的宣传形式,开启了全国禁毒宣传的先河。
赵茂康还提出:“哪里车流量大、流动人口多,禁毒宣传就出现在哪里。”通过建立永久性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让老百姓随处可学禁毒知识。充分利用公益广告LED,宣传有奖举报毒品犯罪,让更多的线索举报汇入禁毒大队。
2012年以来,赵茂康牵头在仁寿蒙子坳建起了一个“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天府新区魅力仁寿欢迎您”的巨幅广告。在仁寿法制广场、行政服务大厅外、南区广场、天仁公园这四个县城流动人口最多的地方,建了永久性宣传阵地。宣传内容每季度一换,既有党的法律法规政策,又有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果。
“要搞好禁毒工作,少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因此,宣传工作尤为重要。”下一步,赵茂康计划在仁寿南区建一个禁毒宣传广场,滚动播放标语、视频等,不断拓展禁毒工作和禁毒知识的覆盖面、影响面。
真心真情帮吸毒人员远离毒品
30多年来,赵茂康帮助过的吸毒人员有200多人。作为禁毒工作者,他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吸毒人员远离毒品、重新做人。
吸毒人员黄瀚(化名)让赵茂康记忆深刻。黄瀚家住仁寿县城,在仁寿某事业单位工作,每月有3000多元收入,婚后小日子过得不错。2013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品,从此整个家庭变了个样:积蓄全部花完,妻子闹着离婚。
2014年,赵茂康了解情况后,把黄瀚送到戒毒所。戒毒结束后,他把黄瀚叫到办公室,给他讲解毒品危害,谈人生、谈父母的养育之恩,谈如何尽做父亲和丈夫的责任等,还把《四川毒情报告》专题片播给他看。通过交流谈心,赵茂康发现这小伙子“有救”。
但让赵茂康意外的情况发生了。10多天后,禁毒大队对黄瀚尿检,发现其又吸毒了。“按照规定要么强戒,要么关在家里,不准出门。”“赵叔叔,求求你放我一马,我一定改过自新。”“那好,我再信你一次。”
于是,赵茂康让黄瀚回去了。
第二次,禁毒大队再次对黄瀚进行尿检,结果他还是在吸毒。
难道自己看走眼了?赵茂康没有再和他交流,而是把黄瀚带到康复中心,让他写下保证书,并把保证书放在康复中心。赵茂康对黄瀚说:“事不过三,我再信你一次,如果你再吸,我就打我自己耳光,算我瞎眼了。作为男人,为了一个‘义\’字,头可落地,一点毒品你都断不了,还算什么男人?”
此后半年,禁毒大队先后对黄瀚进行4次不定期尿检,均没有发现复吸。如今,黄瀚正常上班了,家庭和睦。黄瀚自己也成了一名禁毒志愿者,经常对身边的朋友进行劝导。
为了工作背上“不孝儿”骂名
赵茂康和他所带领的禁毒大队,在工作获得肯定的同时,他也失去了很多:失去了心爱的女儿,失去了孝敬双亲的机会,背上了“不孝儿”的骂名。但是,他不后悔自己最初的选择。
亏欠母亲。1995年,赵茂康的母亲因病导致功能衰竭。正月初一,恰逢他在县公安局总值班室值班。春节值班,不能请假,也不愿意换班给同事添麻烦。那时候母亲已经在弥留之际,她扭着头一直望着屋外的一条公路,她知道,那是儿子回家的路,她盼着他回去。初二他才匆忙赶回家,但眼前的母亲已经不认识他了。他拼命喊着妈,母亲没能答应,在儿的呼喊声中,与世长辞。
亏欠老父。2003年6月,父亲身患胰腺癌,在5个多月的病中,他担任一个专案组的组长,长期在外侦查、抓捕。直到父亲去世的2004年春节初四那天晚上,他才回到家里,仅有的一次给父亲喂了药,而就在喂药两个小时后的初五凌晨,父亲去世。
亏欠女儿。大女儿1988年出生,被诊断为脑瘫,在她短短的16年生命里,直到去世那天,他也没能好好照顾她一天。
亏欠爱人。他的爱人是一名小学教师。家里病人多,开销大,收入有限,不能请保姆,为了节省开销,爱人在自己有繁重教学任务的情况下,还要照顾生病的父母和女儿。
……
“我的父母、我的女儿、我的爱人,说句良心话,我亏欠他们的太多了。”谈话间,赵茂康有些语塞,“结婚这么多年,我没有好好陪妻子逛过一次街,没有给妻子买过一件衣服。”赵茂康经常对妻子说:“老婆,咱爸妈都不在了,等我退休后,我天天陪着你,来弥补工作中对家庭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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