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溪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看到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用暴力的手段,去伤害他的同龄人这样的事件,那么法律对未成年人是保护的,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惩罚应该说也是宽容的,以至于有些孩子甚至说出这样的话“犯罪要趁早”。但问题是,宽容不等于纵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如何做到这点呢?(7月2日《央视》)
近来,少年暴力案件频发:6月21日傍晚,一段“浙江庆元初中生暴打残害一小学生”视频在网上曝光,引发网络疯转和评论。视频显示,至少有两名年纪稍大男生殴打一名矮个小男孩,其中一人甚至将点燃的烟头丢进小男孩上衣里;6月22日,又一起名为“网曝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的视频在微博上广泛传播,几个女孩用脚踹打下跪女孩;6月10日,广东深圳学生小韩被打,导致脾破裂并出血……这些打人的孩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暴力却不输成年人。而“犯罪要趁早”的狂叫更是触目惊心,让人胆战心惊。
“犯罪要趁早”需要“抑制”,靠什么?首先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惩罚比任何形式的说教更有力量,要让未成年人清楚,要为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负责,而不是借助年龄而逃脱;其次,需要教育给力。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严重,当未成年人游离于教育之外,也就走到了犯罪的边缘;再次,各地政府的监管要严厉。不能对那些有犯罪苗头的未成年人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最后,监护人要对孩子负责,别只是借口工作忙而不管孩子。
“犯罪要趁早”让人毛骨悚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最后受害的将是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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