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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徐熙娣(小S)在电视上露着洁白的牙齿,微笑着向你推荐,“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这则广告不知曾让多少人心头一duang。3月9日,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因构成虚假广告被处罚603万元。据称,这是中国内地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详见昨日晚报AA09版)。
说起虚假广告,不免想到以前的一则新闻。孙子哭着闹着要吃电视广告的方便面,爷爷奶奶买来后,孙子却一口不吃,说“里面的大块肉呢,大块香菇、大块的菜呢,是不是都给爷爷奶奶偷吃了!”后来又有网友调侃,说吃货的超级梦想就是吃到广告里的方便面。这些都说明,虚假广告早已泛滥成灾,甚至已经叫人见怪不怪。除了报道中提到的“一吃就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XX胶囊,降压降糖”“多年没孩子,是XX药给我们送来了小天使”等等之外,还有“黑里俏”一抹就白的化妆品、“学渣”用了某种补脑产品或者使用某种学习电脑后一秒变学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于监管和处罚,《广告法》也有明确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然而在不少领域,广告“吹嘘”之风却屡禁不止,而且越吹越玄乎。现在看来,问题可能就是出在了有法不依。
在一些国家,一个企业因为一款假冒伪劣产品,或是一个虚假广告都可以被主管部门罚到“伤筋动骨”,或是关门倒闭。佳洁士的603万罚单从数额上看,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巨额,但还不至于使其“伤筋动骨”,而且像这样的罚单还是那么稀少,相形之下类似的惩罚措施正如报道所言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些企业主甚至表示“这点罚款如同毛毛雨,赚的比罚的多了去了。”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工商部门对虚假广告下狠手重罚,可能是为了表明工商部门严格查处虚假和其他违规广告的决心。对企业来讲这也许是个风向标,但如果这种查处和处罚只是为了应个“3·15”的景,一不能成常态,二不能成普遍,就起不到什么“杀一儆百“的作用,也不可能彻底肃清虚假违规广告。而且,还难免有“选择性执法”、“即兴执法”和“隔墙扔砖头执法”之嫌,白白儿地把公信力什么又搭了进去。所以,603万罚单,应该是“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只要是依法处罚,只要是严格执法,并且形成一种新常态,就会为我们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蔡宁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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