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荭(化名),女,37岁,自由职业记者:朱英玉配图:罗永鸿
前言
他曾经无所事事虚度青春,他曾经意气风发追逐金钱,他曾经应酬无度挥霍健康,他从不安抚照顾自己的身体与心灵,如今,疾病找上门来,他才恍然大悟,终于明白:把脚步放慢,人生的路才走得更久;把咀嚼的速度放慢,才能品出食物的真味……
多年再见故人面
因为晚上睡眠质量不好,多年来,我已养成雷打不动的午睡习惯,中午若有应酬是一律回绝的。然而那天,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于是破例了。
我来到酒楼,放眼望去,原来喝午茶的人密密麻麻,竟然这么多。我的眼光把整个大厅搜索了好几遍,愣是没找着他。
突然,离我不远的那张桌子站起一个人来向我招手。我一看,是他从前最要好的兄弟。他这才知道我来了,转过身来。
他的背影已经变了,难怪我认不出他来。
坐在他的身边,我让他把脸转向我,好让我细细地打量他。
他原本就瘦,这下更瘦了;他天生眉骨很高,此时眼眶更显凹陷;曾经很凌厉的眼神倒是柔和多了,不知是不是眼角那几朵鱼尾纹开花的缘故,或者是—— — 对,他的眉毛变淡了,不像以前那般粗黑,这使他看上去恬淡了许多。
我特意看了他的头发,板寸的,竟不稀疏不脱落,根根分明的样子。
他耐心地接受着我的检阅,当我看了他的头发时,他自豪地说,厉害吧?我的那些病友一个二个都变成光头了,我的还好好的!我心里既难过又欣慰,都病成这样了,他还能这么说;不过,这又说明了他的心态是积极的阳光的。
身边围坐着的是一群旧友,平时是见不到这样的阵式的。老友之间的聚会一般来说不是这个忙着就是那个没空,没有齐刷刷到场的。但这次,连他小学时候的同学都来了。走了这么久,大家都知道很多东西是应该珍惜的。
他是放得最开的,性情上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还是哇啦哇啦的那张嘴,回忆起往事来,还是笑得那么放肆。
不同的是,他的话语里,多了很多诸如“享受每一天的阳光”,“淡泊”,“好好爱自己”之类的内容。
这简直就是一个怀旧的大会。他给我倒了一杯茶,手背筋骨毕现。当着众人的面,他对我说,都是因为你,当年不要我了。直到现在我都不是太明白……
钱包里的一张相片
和他的恋爱,一开始就不甚浪漫,可能是因为他早已把内心的浪漫分发完了。据他自己告诉我,他早在高中时期就与一个女同学早恋,双双考上大学之后,与高中女同学维持了一段时间的恋情,那女同学就移情别恋抛下了他。之后,他与同一所大学的学妹好上了,到了毕业前,因为分配去向不一的问题,两人说好了分手。
我遇到他时,他大概已经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他已经不喜欢卿卿我我了。我们俩的工作单位离得很远,像牛郎织女般,我们在周末才见面约会。而在这难得的时间里,他不是同时约上三五好友一起来抽烟打牌聊天,就是带我和他们出去喝酒唱歌。
每次他都带上我,关键是这样的次数多了,我并不是特别舒坦。我向往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还有那些细腻的关注,这些最能够让一个女孩子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在他的圈子中,也有其他兄弟带着女朋友一起来玩的,她们倒像是泼到泥地里的水,很快便融入那氛围里去了,惟有我是清醒的,所以我也是郁闷的。
我已经把他带回家给父母“验收”过了,这事儿大抵如此了,所以他更是随了性的,不把我俩的事放在恋爱的状态里,才一年,每每说到婚姻,房子,大衣柜,我便总是感觉前程黯淡,没了欢欢喜喜的念头。
那个周末,他提早告诉我,兄弟们又要来他的住处喝酒,言下之意,他当然希望我也来,但若我感到不自在,可以自己斟酌时间,晚一点再过来也可。我一听,当即就想不去了。
室友们都出去约会了,丢我一人在屋里。年轻人没几个耐得住寂寞,处在这样心境的我终归有点不甘。熬了大半个夜晚,我还是决定去他那里。
到了他的住处,我看到茶几边丢满了啤酒罐头。兄弟们大多散去,还有两个横躺在房间的地上,已醉。
他也醉得不省人事。他躺在床上,一条腿还耷拉在床边。我恨极了这种场面。我打算把他吊在床沿的那条腿搬上床,就马上离开,惩罚他一个月见不到我!他的腿重极了,我把他的人推正,他翻了一下身,钱包从兜里掉了出来。我拿起来,随意一翻,看到钱包里的塑料片后夹着一张相片。
晃眼以为是自己。再凝神细看,竟是个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女孩。
我气坏了。大致明白了是什么情况。我记得他刚认识我的时候,有一次曾深深地凝视着我,说,你的眉眼让我有种亲切感。我问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就是似曾相识,合眼缘。现在想来,莫不是我成了他怀念前女友的工具?!我用力地摇了他几下,他醉了,纹丝不动。我的气没处撒,忿忿地,把他的钱包甩向墙角,钱票飞洒了一地。等他醒来,钱包的下场一定会告诉他,他究竟是怎样伤了一个人的自尊。
钱包的下场还告诉了我,淡出与他的关系,是把我从失落中拯救出来的一剂良药。
后来,他很多次地向我展示他的钱包,告诉我里面已经没有那张相片了。但是,就像被刀深深地砍过了一般,那疤痕总是在的。我大概是个有轻微强迫症的人,所以我一直难以释怀,终于择了个时机,对他说,对不起,分手吧。
分手后的第一次见面
那次见他,我们都已经成家,并且为人父为人母了。难得我们是单独吃饭,身边并没有那些吆五喝六的兄弟们。
说到曾经在一起的事儿来,不免长吁短叹一番。我们还说到了钱包里的相片,提到了那个和我有几分相似的人儿。我已经没有当时那种歇斯底里的情绪了,所谓的疤痕已经无影无踪,莫非岁月真的就是那疤痕灵,任它多厚的伤痕,都能一抹了之?那会子,我才意识到,当年我并不是在爱一个人,或者说我不懂得什么是爱。而当我有了爱人做了母亲之后,我才明白,他终归不是我要去爱的人,那时的喜欢,无非是青春时期做的一场梦。不然的话,不会说丢就丢,说走就走,说放下就能放得下的。
他还是没改,还是爱吸烟爱喝酒。要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有了孩子之后,父爱让他变得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了。
分手之后,他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工作,在那边成家立业了。他本就有一份工作,又凭着强大的人际关系,额外弄了一些工作之外的收入,他说,他在自己的那个城市里“混得很开心”,方方面面都有朋友照应。我相信他说的,他的心态是呈开放性的,可以和很多人一搅就熟。他在朋友圈里频繁应酬,一周没在家吃两餐晚饭,再加上各种娱乐,每每回到家里,老婆孩子都已睡去。而他说,自己肌肉是疲了的,心脏却不停地狂跳,需要调整一两个小时才能平息下来进入梦乡。
唉!难啊!他叹口气。
听着他是叹气,但他意气风发的神色还是告诉我,他还是很享受这种痛并快乐着的打拼。他说,三十好几的男人了,再不拼就没机会了,以前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没开窍,成天喝酒浪费时间,现在晚点了……还好,还来得及追!我想给儿子一份好的生活。 说着,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迭资料递给我。
他在代理一种产品,平时的忙碌,想必是不断地委托自己的朋友帮忙联系客户,请朋友与客户娱乐,培养感情,一旦建立正常的供需关系,他那微薄的工资与这收益比起来,那是九牛一毛的。
他要了一瓶红酒,说吃饭是无酒不欢。酒基本上是他喝的,临别的时候,他的脸色微青,鼻头却红得发亮。
他舌头打着卷,说,要是当年我像现在这样努力,也许你不会离开我吧?我不语。
各自前行祝福深深
得知他病了,离那次见面已有5年。
有一天,他在QQ上给我留言,说正在病房里躺着,无聊得很,想起了我。
我问他怎么了,得了什么病,到了住院那么严重。
他说,癌症。刚化疗完,全身很软。
我心里一惊,脑子飞速地运转他留存在我心底的各种印象。多少年来,他抽烟喝酒的习性一直未改且愈演愈烈;他以前的饮食很随意,有时一天才吃一顿饭,过了零点他饿了又去弄宵夜,想必婚后他这习惯未改;他拼了命地应酬,放弃了正常的睡眠;还有我看不到的,他利用休假时间,踌躇满志地驾驶着他新买的牧马人,飞奔在一条条高速公路上……这世上没有铁打的感情和铁打的健康,均经不得如此无情地挥霍。
他同时查出得了两种癌症,其凶险不言而明。
一时间,我不知说些什么样的安慰之语才好。若把那些话说得斗志昂扬,明摆着有点像睁眼说瞎话,站着说话不腰疼。而要是跟他一起长吁短叹,那当然是万万不能的。
不想,他竟放松得很。他还将漂亮的护士给他换吊瓶的场面拍下来,发过来给我,戏谑这是“制服诱惑”,他在病中也能得到这等好享受。
我知道,他这是在鼓励自己。
有的地方他没变,比如爱开玩笑,开朗随和,积极乐观;而有的地方他变了,他说,用健康来换金钱,现在知道是多么不值。他病休在家,喜欢上了每天黄昏牵着儿子去散步,晚上看完儿子学围棋就上床睡觉,隔三差五到城市周边的乡下呼吸新鲜空气,他身边的朋友还是很铁的,纷纷给他“奉上”滋养身体的“十全大补丸”,大家齐心协力要把他拉回健康的轨道来。
其实,最让我动容的是,他一有机会就说服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家,资助贫困山区,把钱和物送进学校。
最近,他告诉我们他又到医院做化疗了。让大家感到欣慰的是,医生告诉他,他体内的一个黑影竟然比半年前小了……爱与生命都一样,有时候需要对不适合的东西勇于放手。放手并不意味着失去,相反很可能是一种意想不到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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