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摘录]
易延友: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7月16日,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发表微博 “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一时引起轩然大波。17日下午,易延友将前述微博删除,承认言论欠妥并致歉。
事件回放
教授微博放言激起网友质疑
7月1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微博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微博表示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言一出,立即“一语激起万条骂”:@羽之昕_3240:“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妖风那个吹:“易教授,人人平等你懂吗?我不想骂人,你这么大的学问的人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截至17日下午2时,其微博共有82450次转发,94867次评论,相关微博达41万条。16日下午3时37分,易延友发表的最后一条微博“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也被转发超过5000次,评论1万条。
受害人
“陪酒女”不是无罪挡箭牌
16日,针对之前有媒体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关于李某某母亲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报道,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发布声明称,“陪酒女”不是李某某等强奸无罪的挡箭牌。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认为,妇女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权利,即使受害人是卖淫女,但她在案发时不愿意和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也不能用强,否则就是强奸。“有人之所以放出受害人是陪酒女的风声,无外乎是想给受害人贴上性工作者的标签,让大家认为受害人在性方面比较随意,从而误导大家认为受害人是自愿的。”赵三平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追究相关方的侵权责任。
当事人
发致歉声明删除微博
易延友此前学术和社会声誉良好,被评价为是“致力于推动法治社会”的学者,但前天微博发表钱数言论后,包括其朋友在内的多名法学界人士都表示惊诧。
17日下午6 时多,易延友将前述微博删除,并发出一则致歉声明,“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综合《北京晨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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