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天湖爆炸案”在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主犯周龙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人,经营矿业,曾是临武县首富,资产过亿。
据介绍,2003年12月23日,在湖南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受周龙斌指使的陈建文带着装有爆炸装置的包在靠
近周兵元时,被同伙苏加利(已判刑)
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周兵元与陈建文当场被炸死,爆炸造成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停车场多台车辆被损坏,酒店玻璃被震碎,多名过往行人被玻璃碎片划伤。事后,周龙斌通过周辛平等人向苏加利支付现金20万元。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周龙斌与被害人周兵元是为争夺采矿权而结仇。
2007年2月,公安部对周龙斌下达A级通缉令。2011年7月,潜逃至湖北十堰经营梅花鹿养殖场的周龙斌被湖北警方抓获,随后押解回郴州。
2011年9月被郴州警方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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