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知广东省陆丰市不少村落仍有土葬风俗后,陈某及林某盗窃尸体以数万元的价格卖给死者家属顶包逃避火葬,二人则从中获利。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相关案件的一审判决书,陈某及林某犯盗窃尸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一年九个月。
判决书显示,2016年9月,陆丰市桥冲镇后冲村的林智贤(化名)为遵从嫂子生前土葬的遗愿,联系到陈某及林某二人,支付八万五千元,打算购买一具尸体顶包死者进行火化。
检方指控,陈某在林智贤嫂子出殡当天,驾驶一辆面包车运载装有其他尸体的棺木,试图对林智贤嫂子的尸体进行掉包,但调换之前陈某发现有陆丰市殡改大队的工作人员在场,遂开车逃离,后在一石场处弃车弃尸逃走。
经勘验,这副被陈某丢弃的棺木中确认放置了一具人类尸体。
此后不久,另有一人林孝民(化名)为避免其父亲尸体火葬,出资16.5万元找到陈某及林某,托二人寻找尸源顶包。
判决书显示,林孝民的父亲出殡时,林某在途中用载有另一具尸体的棺木调换了死者棺木,家属则跟随调换后的灵车前往殡仪馆。但在送尸火化前,殡仪馆的管理人员发现棺木偏轻,不像一个正常男人死亡的重量,便叫来死者家属确认死者身份信息,并将异常情况上报市殡葬监察大队。
案件资料显示,两起案件中,陈某及林某偷盗来的两具尸体皆呈“完全白骨化,全身软组织腐败溶解,骨质变脆”,分析为人类尸体。案发后,林某已于2017年8月2日被陆丰市人民法院以盗窃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2019年5月15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尸体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案件在开庭时,同案犯林某也曾到庭并陈述称,在处理林孝民父亲调包火化一事时,他跟陈某交代要找一具“五保户”的死尸,并将拿到手的10万定金悉数交给陈某购买其运载而来的尸体。他说,因陆丰市的殡葬政策较为严厉,一些人为了让自家死去的亲属逃避火化,便设法用其他尸体来顶替,这种现象在当地较为常见,他曾在2013年10月就因类似案件被抓获处理。
陆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违反法律规定,参与运载盗窃尸体,用于顶替他人尸体逃避火葬,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尸体罪。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所犯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陆丰市人民法院据此于2019年6月28日以盗窃尸体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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