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女星孟广美52岁的地产商富豪老公吉增和被前妻张秋华诉至朝阳法院,称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公,要求重新分割。
张秋华说,她和吉增和相识及儿子出生时,正是吉增和创业期间。2009年7、8月,吉增和与孟广美相识,同年11月吉提出离婚,2010年1月,张、吉办理离婚,张秋华得到了三套房产、4000万元现金和一家资产2亿元的公司。但后来张秋华得知吉增和名下的世贸天阶投资 (北京)有限公司如今估价60亿,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那么,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一方能否要求重新分割呢?
律师解读:
财产离婚协议没涉及 离婚后可再分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米良渝律师说,张秋华能否主张重新分割财产,取决于世贸天阶这部分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已明确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当初的离婚协议中未涉及到世贸天阶,那其应属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张秋华有权主张依法分割。
离婚协议中已分割 如无欺诈不重分
米良渝律师说,如果世贸天阶股权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分割,现在张秋华又想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分割协议,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张秋华要想重新分割财产,应首先举证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吉增和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并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如果张秋华不能证明当初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吉增和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离婚后即使上述财产出现增值,也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另外,米良渝律师提醒,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立法明确“小三”的法律责任,即使确实因为孟广美的介入,导致张秋华与吉增和离婚,张秋华也很难追究孟广美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此类诉讼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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