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屏毛吉宇记者李丹)3日,宜宾中院与5家基层法院联合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暨“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1+5”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长江上游(宜宾段)区域内有宜宾中院、翠屏区法院、叙州区法院、南溪区法院、江安县法院、屏山县法院6家法院。为打破区划壁垒、各自为政的办案格局,6家法院决定建立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1+5”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并达成框架协议。协议规定,6家法院在案件受理、案件管辖、审执协同、团队建设、执法联动、司法宣传等方面将全方位、多层次的协作配合,实现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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