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定于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议题由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会期半天。股东或代理人登记入场时间为下午13:20—13:50。
二、会议地点
宜宾市委党校江南会堂(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中段69号市委党校内)
三、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康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用名)投资入股方案(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宁汉明先生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审议《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股权托管的议案》;
(九)审议《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托管事宜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特别授权的议案》;
(十)听取《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19年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十一)听取《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战略发展规划报告》;
(十二)听取《关于刘刚先生不再担任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
(十三)听取《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十四)听取《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0年5月2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受邀嘉宾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点:宜宾农商银行辖内营业网点。登记营业网点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并同时提交相关登记手续。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提交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外,须面签授权委托书(附件2),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提交前述资料外,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五)特别规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即2463.96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即12319.79万股)。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六、会议出席方式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当日,按登记入场的时间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在股东大会会场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未进行会议登记且未在规定的登记入场时间内到达会场的股东,经身份核实后可以进入会场,但不参与投票表决。
七、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请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务必按照登记入场时间到达会场并按要求登记进入会场。
(二)与会股东(委托代理人)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公告发布地点:《宜宾日报》及“宜宾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
(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会议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康颖恩,电话:0831-8243725
曾钢,电话:0831-8225529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146号
传真电话:0831-8233499
邮政编码:644000
特此公告。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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