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8月14日,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抖音号接到网友举报一条抖音短视频。视频拍摄的画面是叙州交警日常执法,而同时视频拍摄者配以极具侮辱性的语言对执法的交警进行辱骂。接到举报后,叙州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立即向分局汇报,对视频来源进行调查。
经查,8月14日上午10时,视频拍摄者刘某(男,37岁,叙州区人)在叙州区油樟广场和朋友余某喝茶时看见叙州交警在二二四路口执勤检查车辆,随即拍摄了一条带有侮辱性语言的视频并上传至抖音短视频平台。该视频一经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叙州区公安分局已对刘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贺燕飞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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