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笔者从宜宾市叙州区老龄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获悉,从2019年开始,叙州区将百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800元/年提高到1000元/年,让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近年来,叙州区委区政府注重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始终把高龄津贴发放当做重点民生工作来抓,多次提高高龄津贴标准。
据了解,自2009年起,叙州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覆盖对象为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90-99周岁高龄老人享受120元/年,100周岁及以上200元/月;同年9月,根据市政府政策调整为90-94周岁50元/人/月,95-99周岁100元/人/月。2011年,叙州区制定了高龄津贴管理办法,提高了高龄津贴标准,其中90-94岁高龄老人享受50元/月,95-99岁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2015年,叙州区把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享受高龄津贴200元/年,90-94周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从5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2018年,叙州区又将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200元/年提高到300元/年,对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从5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而从2019年1月起,叙州区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将从800元/月提高至1000/月。
胡先映 李泳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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