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 南溪新闻 江安新闻 长宁新闻 高县新闻 筠连新闻 珙县新闻 兴文新闻 屏山新闻 叙州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宜宾市 > 叙州新闻 > 正文

为私吞房产 女子篡改法院调解书

来源:宜宾日报 2018-10-29 01:02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何保均)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女子吕某变造法院民事调解书,在房屋交易中心将原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被前夫发现后报警。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吕某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8年,因叙州区政府实施旧城改造,拟对李某和吕某共有的该房屋进行拆除。李某在过问拆迁补偿款过程中,到拆迁中心了解情况,被告知其房屋产权人是吕某,后到房管局查询,确认其房屋的产权人早已变更成自己的前妻吕某,同时房管局还提供了一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面写着房子归吕某居住、所有。李某大惊,选择了报警。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李某和前妻吕某于2001年11月在宜宾县人民法院(现叙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下离婚,调解书中载明婚后财产房屋二间由吕某居住、使用。房屋产权证一直由李某保管。2009年11月,吕某使用遮盖后再复印调解书内容的方式,将调解书中载明的“房屋二间由吕某居住、使用”篡改为“房屋二间由吕某居住、所有”,并使用篡改后的调解书复印件向宜宾县房管局申请产权证遗失补办,后房管局办理了新的房产证,将房屋产权确定为吕某个人所有。

被告人吕某使用篡改的方式对国家机关公文进行加工、改制,改变公文的部分真实内容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已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某犯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的法律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范畴,任何人均不能未经法定程序私自“生产”和“改装”法律文书,即便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自身合理所需,只要行了伪造之实,其就触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构成犯罪。

新闻推荐

《献血法》实施20周年 宜宾47万人次累计献血超155吨

2018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度。这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20周年,是汶川大地震10周年。在各级党...

宜宾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10月26日停电信息2018-10-25 10:40
10月25日停电信息2018-10-24 12:27
猜你喜欢:
评论:(为私吞房产 女子篡改法院调解书)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