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无残)近日,宜宾县观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视机故障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0元。
2016年7月,观音镇的吴女士在当地某电器经营部以1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视,该品牌承诺保修三年。但近日该电视机突然出现黑屏,屏幕下方还有粘稠性液体流出。过年家里没办法看电视,这可急坏了吴女士。吴女士立刻找到经营商保修,不料经销商在拆机检查后断定电视机属“人为进水”,不予保修。吴女士认为电视机一直放置在客厅,房屋不漏水,自己也不可能向电视机泼水,“人为进水”的说法根本不成立,协商无果后来到观音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观音工商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全面宣传新《消法》中关于“举证倒置”的新规定、新亮点,告知其要证明电视机不属于质量问题,应由销售者提供相关证据。最终,经销商同意为吴女士的电视机免费换屏,一场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新闻推荐
陈存根率队来宜调研 宜宾市农村综改标准化建设受肯定 郭建军参加 刘中伯王承先邓正权陪同
郭建军参加 刘中伯王承先邓正权陪同
宜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