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祥
提案办理协商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是协商式监督在提案办理中的具体实践,也是加强提案办理实效性的重要手段。基层政协组织与广大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其提案最能反映基层群众诉求与呼声,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增强办理实效,就显得尤其重要。在提案办理中,参与提案办理各方应以协商为重要形式,始终坚持把协商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努力创造以协商凝聚合力、以协商创造活力、以协商形成动力的工作新局面。
一、承办单位要真协商
真协商是一种态度。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树立“真协商”理念,坚持“真协商”标准,追求“真协商”实效。真协商就不应在提案办理协商中解释原因多、深入沟通少,强调困难多、自觉担当少;真协商就不应跨过协商、商量的环节,写好答复函直接找委员签字;真协商就不应把协商看作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事,导致提案办理协商缺乏制度跟进,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真协商就要真正重视,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一把手”负责机制,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解细化责任,提高协商办案效率。真协商就要抓住办前沟通、办中联系、办后征求意见三个环节,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之前、办理之中和办理之后的全过程。真协商就要主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走访提案者,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中间,拜委员和其他普通群众为师,主动向他们寻求问题解决办法,在沟通协商中相互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吸收委员好的建议作为推动部门工作的良方。
二、政协委员要会协商
会协商是一种能力。政协委员应将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主动参与协商,懂协商、会协商,为党政部门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会协商就要倡导“不说话”是失职,“说假话”是渎职,“说实话、献实策、求实效”才是尽职的理念,切实做到发表意见理性务实而不脱离实际,沟通交流真挚热诚而不敷衍,提出批评善意中肯而不偏执偏激。会协商就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协工作的“内行人”,确保提出的提案围绕党政工作重点、抓住全县工作难点、聚焦百姓关注热点、针对政策实施弱点。会协商就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确保提案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满足民需,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会协商就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在走访群众中寻找提案选题,在与群众互动交流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会协商就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积极参与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协商,深入相关部门了解提案涉及情况,确保内容客观、数据准确,反映的问题能促进民生改善,提出的建议是真招、实招;若对办理情况有意见建议要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促使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工作。
三、政协组织要促协商
促协商是一种方式。政协组织是提案办理协商的“总导演”,在促进提办双方互动协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促进提案办理协商,就要将提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汇报,主动争取党政及其部门支持,不断完善重要提案党政领导批示督办、重点提案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热点提案及时督办、难点提案专项督办、同类提案并案督办、委员不满意提案再次督办、B类提案跨年度追踪督办等不同层次的督办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促落实。要促进提案办理协商,就要努力搭建提办双方“零距离”沟通协商平台,通过适时组织承办单位、提案者、提案工作部门、党政督查部门四方参加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努力营造平等、真诚的协商讨论氛围,积极推行提案办理工作的公开化。要促进提案办理协商,就要积极营造愿讲话、敢讲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让委员敢对办理不满意提案说“不”;做到服务大局敢担当,相互尊重讲平等,包容理解增共识,商量沟通促解决,消弭分歧求和谐,化解矛盾增团结;并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促进提案办理在实效上有突破,发挥好提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为宜宾县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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