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老年法律维权中心正式挂牌,全省第一家由县老龄办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的老年法律维权中心启动。截止2017年1月底,宜宾县老年法律维权中心每日接待老年人的咨询量平均即达3起,短短5个月的时间,就接待了近500余人次。
宜宾县老年法律维权中心的建立,源于2016年6月29日、30日四川第4频道播出“睡猪圈的老人”,报道称宜宾县某乡镇“老人在猪圈里住了一年多”,老人未能得到正常的赡养照顾。新闻播出后,宜宾县县委书记十分重视,要求县老龄办切实做好全县老年人维权工作。
宜宾县结合处理“睡猪圈的老人”事件,积极探索老年法律维权新模式。“推动老年人由被动维权向主动维权转变,事后维权向事前维权的转变。”宜宾县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何永胜表示,2016年末,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8.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2%。面对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特别是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求上升的趋势,宜宾县老龄办在老年维权工作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避免把县老年法律维权中心建成空架子。
■举措 激发维权中心内生动力
2016年7月,县老龄办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宜宾县老年法律维权中心,由县老龄办分管领导任中心主任,县司法局分管领导任中心副主任,县老龄办工作人员、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聘请的专业律师为工作人员,搭建起专业的团队。
在人员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维权中心从经费、考核机制等方面建立起保障。一是充分的经费保障,促进其正常运转。每年给予老年法律中心3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如开展诉讼等。二是建立办案考核机制。对聘请的律师每年的办案数量、办案效果进行考核,要求每年必须办理2—3件典型涉老案件,促进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变化 老年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的是老年人的赡养纠纷问题、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以及农村邻里田边地角的纠纷问题等。面对各类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做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会解决,让老年人少走路,减少舟车劳顿。
据悉,经老年维权中心咨询后转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共计9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6件,主要涉及赡养纠纷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案件、故意伤害案等,为老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合计10万余元,也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健全 老年维权县乡村三级体系
“老年人维权,首先要维系亲情,让纠纷得到更妥善、更温和的解决结果。”县老龄办工作人员表示,家庭氛围是由家庭成员共同营造的,作为家庭中的一份子,应该互相体谅,子女应该主动孝顺、善待老人,但反过来因为现在年轻人的生活节奏快,心理眼里大,老年人同样应该主动为年轻人着想,替他们分担,因此处理涉老纠纷首先应采取调解等利于缓和矛盾的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把老年法律维权的触角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建成“县有维权中心,乡镇有维权站,村(社区)有维权点”的三级老年维权体系。一是利用乡镇司法所、政务服务中心等建成乡镇老年维权站;二是利用村(社区)两委、调解委员会等建成老年维权点。切实把老年维权的网络覆盖每一位需要的老年人。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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