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比选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公司均可前来比选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比选编号:川移采【2016】21008号
1.2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2016年自有渠道引商入店(柜)项目(宜宾)
1.3项目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本市营业厅引商入店(引商入柜)。
1.4标包划分:
标包1:宜宾县柏溪镇振兴路振兴大厦1幢营业厅+南溪区南溪镇北大街168号营业厅;
标包2:筠连镇筠州北路营业厅+宜宾县柏溪镇翠柏大道营业厅;
标包3:翠屏区航天路中段莱茵河畔雪绒花园1幢营业厅+江安移动大厦一层东营业厅;
标包4:翠屏区南岸建国路12号营业厅+高县文江镇解放街113号营业厅;
标包5:兴文县香山西路170号营业厅+翠屏区南岸建国路10号营业厅;
标包6:珙县巡场镇滨河东街北一段4号营业厅+翠屏区西郊183号营业厅;
标包7:宜宾县柏溪镇振兴路振兴大厦2幢营业厅;
标包8:南溪区南溪镇文化路东段194号营业厅+屏山县新县城信义街营业厅;
标包9: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9号营业厅;
标包10:高县文江镇民主街53号营业厅+江安县东正街营业厅;
标包11: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70号营业厅;
标包12:翠屏区南街4号营业厅+长宁县向阳街营业厅;
标包13:江安移动大厦一层西营业厅;
标包14:南溪县下正街营业厅;
标包15:筠连县学士路136号营业厅;
标包16:翠屏区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11号营业厅;
标包17:高县文江镇民主街213号营业厅;
各标包详细情况详见比选文件内容
1.6服务期限:本次服务的有效期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协议按照自然年签订(当年剩余月份小于6个月的,签订至下一自然年12月31日)。
1.7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应答。
2.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齐全(公司性质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零售/销售/服务或通讯(通信/电信)器材(设备/产品/配件)或移动业务代理服务范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应答人须满足:目前在宜宾市移动公司通信业务合作,或目前在四川省范围内两个或以上市(州)移动公司通信业务合作。并提供合作协议/合同等证明文件。
2.4应答人需在四川省宜宾市下属各区县设立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目前尚未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则须承诺,若中选将在接到中选通知起15日内在对应中选区域的区县一级设立正式的技术服务机构,并在2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2.5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2013-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6比选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比选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7日,每日9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转款凭证及比选公告8.1要求的资料发至采购代理联系人邮箱后,联系采购代理人员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3.2 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每标包售价人民币肆佰元(¥200 元)整。
3.3 汇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岷江支行
账号:51001860836051512955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200)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请在汇款备注中必须注明参与项目的编号或名称(例:川移采【2016】XXX号采购文件费)。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15时00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沙江大道11号移动公司11楼会议室;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宜宾日报》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沙江大道11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肖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升桥路9号罗浮广场601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8280052235
电子邮箱:344238472@qq.com
七、免责声明
本次项目采购信息发布的官方媒介为:《宜宾日报》。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
8.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公司性质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除报名现场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外,还需在购买标书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
8.2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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