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1日下午,一林姓男子酒后驾驶面包车上高速,在翠屏区宗场收费站被交警查获,他受到了罚款19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当日下午,四川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正在宗场收费站口执勤,检查过往车辆。16时3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川AA6***五菱面包车正缓缓出站,民警立即打手势提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摇下车窗时,民警发现他面色绯红,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给他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2.9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询问,驾驶员林某承认自己中午在家中喝了几瓶啤酒,酒后邀约陈某、罗某等人开车前往宜宾县隆兴乡玩耍,没料在宗场收费站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林某对酒后驾驶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精神亢奋,判断、操作能力下降,易疲劳等,具有严重危害性,稍有不慎就会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切莫以身试法。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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