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务工的汤某接到房东李某收取房租的电话时,才知道自己提前交付的2700元房租被骗走了。
2014年1月,汤某来到宜宾县柏溪镇务工,以每月900元的房租租下了黄桷庄电厂生活区李某的住房。根据租房协议,房租是每季度交付。2015年2月16日,汤某接到房东李某的短信,称手机已换号,让汤某提前支付本季度房租。汤某一直觉得李某为人耿直,提前交房租也在理,便爽快地答应了李某的要求,并按照李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将2700元房租通过ATM机打给了李先生。
直到近日,李某电话催促汤某交付房租,汤某一再称房租2700元已在春节前打入李某指定的王某的银行卡账号。李某告诉汤某,自己并未变更手机号,更没有要求汤某提前支付房租。汤某恍然大悟,知道自己被骗了,遂到宜宾县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报警求助。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刘曼云 康小兰 本报记者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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