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共乐镇凉水湾景区
僰王山水泸坝富硒大米产业园区
莲花镇幸福村种植的巨黄竹
□申勇 本报记者 罗友莉 文/图
关停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扬尘污染整治、重拳整治小流域……近年来,兴文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平台,突出重点亮点,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从兴文县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在运行机制上,兴文先后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委员会”、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会上听取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一把手”生态环保工作述职;健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长效机制,明确各乡镇和26个县级部门、1个国有企业环保职责,将环境保护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规章制度上,兴文县今年4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兴文县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每年安排370万元用于水环境生态保护,按照“超标者补偿、达标者受益”原则,根据监测断面达标情况调整生态保护金。根据2017年第1季度监测结果,扣除了1个乡镇生态保护金7005.94元作为生态改善金奖励上游乡镇,扣除了2个乡镇生态保护金6556.74元作为生态补偿金补偿下游乡镇,扣除了6乡镇的生态保护金86614.70作为扣缴金上交县财政。
无独有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兴文县还印发了《兴文县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群众对有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举报,力促公众参与环保工作。
此外,今年7月,兴文县率先全省在县级公安局治安大队设立县级环保警察中队,形成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环保警察”模式运行半年来,共组织夜查企业7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件,其中移交公安1件、查封扣押1件、停产整治3件,处罚金额共计689万余元;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是去年同期的3倍。“环保警察”的介入,让环保监察执法有了“底气”。
同时,兴文县加大扬尘污染整治,加强对非煤金属矿山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土壤污染治理,摸清土壤污染现状,组织开展大坝、石海和仙峰、周家等乡镇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已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省环保厅。今年上半年已经立案查处4家非煤金属矿山企业,处罚金额15万元。
2016年至今,兴文县环保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起,共处罚款851余万元,查封扣押1起,限产停产3起,移送拘留1起。县住建和城管局查处17起,处罚款2.96万元。县交通局查处45起,处罚款6.674万元。县畜牧水产局查处24起,处罚款0.91万元,拘留3起7人。依法关停违规排污的“散乱污”非金属矿山企业22家,责令退出20家。
一场又一场漂亮的环保战役在兴文县打响,但美丽绿色苗乡如何在保护环境中发展仍任重道远。
中央环保督察 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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