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小芳)5月4日,兴文县人民法院石海环境资源和旅游保护法庭首次开庭,对2起滥伐林木案进行了集中宣判。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和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金,对扣押的红椿树原木依法予以没收。
被告人伍某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3日两次组织工人在石海镇采伐林木。经兴文县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被告人伍某某采伐的树种为红椿树,采伐树木面积1.6亩,林木蓄积为17.52立方米。
2016年12月,被告人金某某亦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石海镇采伐红椿树,并将部分原木卖与他人获利,经兴文县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被告人金某某滥伐林木的面积为7亩,林木蓄积为17.15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某、金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滥伐林木罪。
鉴于案发后,金某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坦白,伍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经合议庭决定,二人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在法庭宣判后,依法对二被告人实行逮捕。
兴文县人民法院成立石海环境资源和旅游保护法庭以来,实行刑事、行政、民事审判职能“三合一”的审理模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落实县委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的部署,依法审理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案件,妥善化解旅游发展中的矛盾纠纷,积极服务于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新闻推荐
本报讯(叶琼王露)4月22日,兴文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机关各股室干部职工,围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兴文县国土局印...
兴文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文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