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7月12日,屏山法院通过多方协调,将申请人郑某、康某、周某、余某等申请执行宜宾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完毕,涉案标的56万元,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得以兑现。
被执行人宜宾某建设公司为屏山县A01地块四标段移民安置房承包人。2013年9月,被执行人将工程中的泥工、木工等分包给上述4申请人,4申请人组织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尚欠4申请人56万元。2018年12月28日,经屏山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承诺在2019年1月10前付清上述款项。
调解书生效后,4名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向屏山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屏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消令措施。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中国五冶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有工程款,但相关款项已被自贡市荣县、自流井、沿滩区等法院先后轮候冻结。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得以兑现,维护社会稳定,屏山法院分别于上述法院取得联系,达成共识,自贡多家法院做通当事人工作,从已经冻结的款项中协调出56万元执行兑现了工程中的民工工资。
丁如林 吴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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