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现场
本报讯(彭屏 蒋晓艳 文/图)3月26日,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整个庭审过程只有审判员和法官助理,无书记员出庭记录、无纸质庭审笔录,庭审记录被科技法庭录音录像所替代。这是该法院尝试无书记员庭审的一次实战练兵,该院也是宜宾市两级法院首次使用无书记员庭审的法院。
2019年起,潘某某与宜宾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独家经纪合同》,约定潘某某在该公司合作的平台上作为主播进行网络直播,按在线直播获得收入的80%分成。2019年10月,潘某某以设备调试、生病等原因未开播,公司扣留其9月份的分成。潘某某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潘某某的仲裁申请被驳回后,诉至法院。
安阜法庭受理该纠纷案件后,因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决定尝试使用无书记员庭审方式审理。开庭前,法官助理核对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告知将采用无书记员庭审方式,双方表示同意并在《庭审记录方式告知确认书》签字确认。
经过庭审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法庭查清了案情及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由某公司一次性支付潘某某分成款10000元的调解协议。整个庭审过程用时15分钟,通过科技法庭录音录像并自动保存到审判系统。
“这种庭审记录方式好,我可以顺畅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用等书记员记录。”宜宾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张某某说。
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贯彻直接言辞证据原则,制定出台《关于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点庭审录音录像或者辅以要点式庭审记录替代书记员出庭记录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适用于采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速裁等简单民商事纠纷案件。
据了解,截至3月26日,该院已采用无书记员庭审方式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0起,平均庭审时间缩短约10分钟,当庭裁判、调解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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