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有市民打进晚报热线,咨询为何现在的快递不仅没有投递到户,还有不少快递连电话都没给客户打,就直接发一条短信,然后把客户的快递件放在快递接收点或者快递箱里,这让不少市民因为屏蔽了非联系人短信,而不清楚自己的快递是否已经到位。3月4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相关采访。
疫情期间快递“零接触”
“你好,我是快递员,有您的一个快递,疫情期间我们进不了小区,能麻烦您到小区门口拿一下吗?”3月4日上午11点左右,家住临港邦泰国际社区南区的市民李女士接到电话,快递小哥礼貌地告知了李女士自己只能在小区门口等候的原因,李女士也表示理解,立即到小区门口去领取自己的快递。
李女士称,疫情期间,快递进不了小区,只能把快递一一摆放在路边,快递员戴着口罩,大家尽量做到“零接触”,她觉得这样是很好的一种防控方式。
但是对于疫情期间,很多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相关管理部门也要求进行“零接触”发放,快递员很多时候无法进入小区进行精准投递。一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快递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部分客户是理解的,但是也有小部分客户可能因为家里只有老年人行动不便,对这种情况表示不理解。他们也特别为难。
投放前应电话征得客户同意
宜宾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快递企业应按址投递。但在实际投递过程中,存在住宅小区快递员无法进入投递或因收件人外出无法投递等问题。据了解,目前宜宾快递市场,如果收件人没办法当时收取快递,为方便客户取件,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暂存方式主要为投放智能快递柜、小区门岗快递存放点以及客户指定存放的地点等几种方式。
近年来,邮政管理部门鼓励快递企业和智能快递柜运营企业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内设立快递驿站或通过智能快递柜投放快件,有效解决了快递末端投递难的问题。但快递企业在使用智能快递柜投放快件时,应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不能没有打电话沟通就只发短信,将快递放置于智能快递柜。
有关智能快递柜收费问题,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不收取收件人收费。快递企业按照约定将快件放至智能快件箱的,应当通知收件人及时取出快件,并告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名称、地址、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如因收件人原因超过保管期限的,智能快递柜运营企业可以收取收件人一定的费用。但是,如果客户要求快递存放于各快递公司设在小区内的快递驿站或其他存放点,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
当前在疫情期间,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物业小区应在快递员体温检测合格、配戴口罩的前提下,进入小区在指定区域定点投递快件或利用智能快递柜、快递驿站投递快件。但由于部分小区为减少人员流动,对小区出入实行严管严控,给快递小哥的投递带来很多困难。
投诉有门也要有依据
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称,作为邮政管理部门,他们将把市民反映的问题反馈给快递企业,督促快递企业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规范投递服务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快递服务。同时,希望通过晚报告知市民,如果您在使用快递服务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028-12305进行投诉或咨询。
晚报记者 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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