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预备进场救援队员。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新京报讯(记者王昱倩潘闻博)12月14日15时26分,四川省宜宾市川煤集团杉木树煤矿N24采区边界运输石门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截至15日17时,事故造成4人遇难、14人失联。事故发生后,包括芙蓉集团公司救护队在内的11支救援队共190余人赶赴现场救援。川煤集团启动安全生产预案一级响应程序。
16台潜水泵抽水排水4梯队轮流清淤
12月15日凌晨,新京报记者在杉木树煤矿现场看到,矿井入口外已拉起警戒线,有救援人员头戴探照灯,分批次进出煤矿救援。煤矿办公楼前,停放多辆救护车及消防车。
15日10时许,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视频连线四川应急、煤监、消防和救援现场,“要求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尽快核清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追究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救援工作尚在进行。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副总经理谢家鹏15日上午介绍,已进一步确定人员被困区域,对已掌握的突水点,采取封堵、引导疏排、截流等措施,防止被困区域水位上涨。
此外,救援人员调运16台不同型号的潜水泵,对人员被困区域抽水排水,并利用管道向该区域输送压缩空气,“努力保障人员被困区域氧气充足”。
按救援计划,井下准备使用千米钻机,向人员被困区域打钻施救。救援人员分为4个救援梯队,轮流进行巷道清淤,打通救援通道。
水位每小时上涨445毫米
15日上午,多台潜水泵已运抵现场。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工程师王雄表示,其中一台潜水泵的抽水量是每小时550立方米,扬程306米,“要看井下运输情况,预估5小时装好投入到工作中。”目前,救援人员已调运大型排水设备,已于中午开始排水。现场观察发现,水位每小时上涨445毫米。为加快抽排速度,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调集额定流量更大的排水设备,正在运往现场。
此外,根据救援需要,在N26采区亦安设多部灾区救援电话,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抢修现场安全监控系统。截至15日17时许,井下事故现场部分区域恢复了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供电系统。
■背景
杉木树煤矿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杉木树煤矿所属的芙蓉实业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前身是芙蓉矿务局,为原煤炭部所属国有重点大二型煤炭生产企业。2001年,芙蓉矿务局整体改制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芙蓉实业公司成为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底,该公司在册员工约8000人,资产总额60亿元。
公开报道显示,杉木树煤矿此前多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根据该煤矿相关档案显示,从今年4月起,每月都有瓦斯超限记录。如11月4日,一天之内发生三次瓦斯超限,分别为1%,0.5%,1.5%。
内部处理报告显示,11月5日,杉木树煤矿曾发生过一次瓦斯超限三级报警事故。处理报告显示,当时四川省应急厅、宜宾市应急局及专家8人对此次事故开展调查。最终决定对煤矿处罚15万元,对矿班子成员处罚1万元,机电矿长处罚3000元。机电队电工班受到集体处罚,9位相关人员被罚款、警告、调岗、撤职等。公开报道显示,今年4月17日,国家煤监局检查组对杉木树煤矿检查过程中,测出该煤矿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内瓦斯浓度高达5%,处于爆炸界限,检查组立即要求断电,迅速撤出人员。该事故造成26人涉险。事后调查组了解到,在该涉险事故中,工作面两次向调度室汇报,矿上都未作处置,也未撤人,还安排检查组下午下井。受此次涉险事故及地震影响,杉木树煤矿停产了47天。最终,该涉险事故被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2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4人被行政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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