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7月29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文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以来,唐文华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纠结汤泉等20余人(已判)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宜宾市翠屏区称霸一方,采用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至案发实施了多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行为,致多名被害人伤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其中,唐文华系直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参与11次犯罪活动,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的审理,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全面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该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张燕 李妮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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