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屏 邱晶)7月25日,翠屏区法院采用“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以来,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食品经营部向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餐饮店供应冻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餐饮店未按约支付货款,拖欠时间长达1年之久。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食品经营部一纸诉状将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餐饮店诉至翠屏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4000元、违约金20000元。
该案涉及标的较小且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区诉非衔接中心,并委派区商会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区商会将该案分配给特邀调解员徐毅、熊金汶办理。
当天,原被告双方来到翠屏区法院“商会调解室”,特邀调解员向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货款金额、违约金及双方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均表示认可,但因为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希望原告能够放弃违约金。
经过特邀调解员近2个小时的说服工作,原告同意放弃违约金,被告也同意在次月15日前向原告一次性付清货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翠屏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随即对该商会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一起历时1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在2个小时内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5月,翠屏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办法》,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促进涉企经济纠纷尽量通过非诉讼解决。
该案的成功化解,实现了法院司法确认与商会调解之间的无缝衔接。“下一步,我院仍将加大涉民企经济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充分利用‘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畅通法企维权通道,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翠屏区法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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