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5)日上午,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召开,并就进一步推动《旅游法》有效实施,促进宜宾旅游建设发展进行交流研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陆振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宜宾旅游资源富集,拥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34处,4A级景区12家,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市人大常委会将《旅游法》列为今年的执法检查事项,自4月22日召开动员会以来,分5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全市10个县(区)和12个市级涉旅重点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了宜宾市贯彻落实《旅游法》情况。会议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听取各组意见建议,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卓有成效推进旅游工作,呈现出站位更高、举措更实、成效更显三方面的特点。
就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好《旅游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陆振华指出,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旅理念,切实增强旅游工作法治意识;要牢固树立产业兴旅理念,切实增强文化旅游发展后劲;要牢固树立生态宜旅理念,切实增强旅游永续发展能力;要牢固树立服务强旅理念,切实增强旅游发展环境优势,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陆振华强调,本轮执法检查的实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即将进入会议审议和督办整改阶段。为确保《旅游法》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接下来,要高质量形成报告和意见,高标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高要求跟进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此执法检查为契机,锲而不舍地关注和推动好《旅游法》在全市的深入实施,助力全市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前卫、余继红、张家园、陈厚生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扬杰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工作情况汇报和表态性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文华出席会议。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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