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通过观看旁听庭审,让我深受教育。”“走进法庭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更加直观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4月4日,宜宾市组织了第一批次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分批次组织党政“一把手”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当天,第一批领导干部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了原宜宾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刚涉嫌受贿案庭审,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人李志刚受贿所得赃款71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正县级领导干部,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组各组长;临港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计90余人旁听庭审,直观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代价。
庭审结束,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要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坚守法纪的定力,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警钟长鸣;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好责、守住线、走稳路;要深入剖析反思,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7年以来,宜宾市、县两级法院受理职务犯罪案情况。
据了解,市委开展为期6个月的党员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全覆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覆盖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宣讲、全覆盖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全覆盖研读《忏悔实录》读本、全覆盖组织党政“一把手”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覆盖对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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