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起刑事案件,邀请宜宾学院法学院120名法学专业大一学生旁听庭审,让同学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第一起刑事案件采用普通程序,由刑事员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因吴某某醉酒而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斗殴,刘某某被江某打伤。经鉴定,刘某某左侧锁骨中远端骨折属轻伤二级。第二起刑事案件采用速裁程序,由刑事员额法官独任审理。被告人黄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至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大桥处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挡获。经鉴定,被告人黄某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153.36mg/100ml。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查清了两起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分别对两起刑事案件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中,两起案件的审判长涂开英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他们认识错误,积极改造,学法守法,不再犯罪。庭审结束后,涂开英以2018年审理的何某某、陈某某敲诈勒索案为例,现场讲解了“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的表现形式、犯罪构成以及社会危害,对旁听庭审的师生进行了普法教育。
“最近几年,套路贷、裸贷爆发的案例比较多,一些大学生陷入其中,深受其害。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我们邀请同学们来旁听庭审,就是想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这种形式,让他们了解庭审规则,拓宽知识面,增强抵御风险和防范犯罪的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珍爱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涂开英法官表示。“听了法官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了套路贷的危害,我们会更加的警惕,做一名诚实守信、知法用法的大学生。”肖滨然同学说道。
据了解,近年来,翠屏区法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安排法官联系翠屏区60余所学校并兼任法治副校长,通过举办法院公开日、邀请师生旁听庭审、开展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切实提升广大学生法治意识,增强他们抵御风险、防范犯罪的能力,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自2017年以来,该院已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0余人次。
彭屏 肖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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